主題: 遠方信息控股子公司涉代理合同糾紛被起訴
2019-12-21 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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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遠方信息控股子公司涉代理合同糾紛被起訴

杭州遠方光電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浙江維爾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維爾科技近日收到了福建省福清人民法院傳票。

12月18日,資本邦訊,遠方信息(300306.SZ)發(fā)布了關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涉及訴訟事項的公告。

公告顯示,杭州遠方光電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浙江維爾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維爾科技近日收到了福建省福清人民法院傳票。凱斯特文化信息傳播(福建)有限公司系維爾科技代理商,因與維爾科技存在代理合同糾紛,凱斯特向福清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

1、被告(浙江維爾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凱斯特)支付2016年9月起至2018年6月止的銷售IC卡的代理費違約金(違約金以3,643,299.00元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五計算,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暫計至2019年11月30日的違約金金額為929,041.20元)

2、被告向原告支付2018 年 7月起至 2019 年 10 月止的銷售 IC 卡的代理費2,611,899.00元,并支付原告隱瞞代理費的違約金5,223,798.00元;

3、請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期間的逾期提供代理費結算數據違約金2,221,500.00元;

4、被告承擔本案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等全部訴訟費用。

凱斯特向福清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福清法院已下達民事裁定書,對維爾科技名下合計10,986,238.20元銀行存款采取凍結措施。相應款項,維爾科技已足額存于福清法院指定賬戶。本次訴訟財產保全的凍結措施,將不涉及維爾科技名下銀行賬戶及其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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