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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上港集團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2017年付息公告
證券代碼:600018 證券簡稱:上港集團 公告編號:臨 2017-003
債券代碼:136184 債券簡稱:16 上港 01
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2017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債權登記日:2017年 1月 20日
? 債券付息日:2017年 1月 23日
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fā)行人”或者“本公司”)
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發(fā)行的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債
券(第一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于 2017年 1月 23日開始支付自 2016年 1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 月 21 日期間的利息。根據(jù)《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 2016 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和《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 2016 年公司債券(第一期)上市公告書》有
關條款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
2、債券簡稱及代碼:16上港 01(136184 公告, 行情, 點評, 財報, 圈子)。
3、發(fā)行人: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4、發(fā)行規(guī)模:人民幣 25億元。
5、債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發(fā)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6、債券利率: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為 3.00%。債券票面利率在存續(xù)期內前 3年固定不變,在存續(xù)期第三年末,公司可選擇調整票面利率,在存續(xù)期后 2年固定不變。若發(fā)行人未行使利率調整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后續(xù)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7、債券發(fā)行批準機關及文號:經中國證監(jiān)會證監(jiān)許可[2015]2657 號文核準。
8、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
9、計息和還本付息方式: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后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本期債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利息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票面總額與對應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積;于兌付日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兌付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有的本期債券票面總額的本金。
10、起息日:2016年 1月 22日。
11、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22 日(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 1 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若債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為自 2017 年至 2019 年間每年的 1 月 22 日(如遇法定節(jié)假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 1 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12、兌付日:2021年 1 月 22日(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
的第 1 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息)。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債券的兌付日為 2019年 1月 22日(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 1 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
13、信用級別:經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綜合評定,發(fā)行人
的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 AAA級,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 AAA級。
14、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于 2016 年 2月 1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按照《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債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為 3.00%,每手“16 上港 01”(面值人民幣1,000元)派發(fā)利息為人民幣 30.00元(含稅)。三、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付息日
1、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2017年 1月 20日
2、本次付息日:2017年 1月 23日
四、本次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 2017年 1月 20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6上港 01”公司債券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辦法
1、本公司已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xié)議》,委托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本公司將在本年度兌息日 2個交易日前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jù)協(xié)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后續(xù)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
2、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tǒng)將債券利息劃付給
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于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六、關于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guī)和文件的規(guī)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并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請各兌付機構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guī)定做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作。如各兌付機構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兌付機構自行承擔。本期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征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征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 20%征收,每手“16上港 01”(面值人民幣 1,000元)實際派發(fā)利息為人民幣 24.00元(稅后)。(4)征稅環(huán)節(jié):個人投資者在兌付機構領取利息時由兌付機構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兌付機構。
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guī)和文件的規(guī)定,對于持有本期債券的居民企業(yè),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每手“16
上港 01”(面值人民幣 1,000元)實際派發(fā)利息為人民幣 30.00元(含稅)。
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yè)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fā)[2009]3 號)、《關于中國居民企業(yè)向 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 號)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guī)和文件的規(guī)定,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含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以下簡稱:“QFII”)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 10%的企業(yè)所得稅。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按 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yè)上述企業(yè)所得稅,在向非居民企業(yè)派發(fā)債券稅后利息后,將稅款返還本公司,然后由本公司向當?shù)囟悇詹块T繳納。
為便于本公司繳納上述稅款,請截至付息債權登記日(2017 年 1 月 20 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時持有本期債券的 QFII最晚于 2017年 2月 10日前(含當日),以專人送達或郵寄的方式,將本公告所附表格《“16 上港 01”付息事宜
之 QFII 情況表》(請?zhí)顚懖⒓由w公章)、證券賬戶卡復印件(需加蓋公章)、QFII
證券投資業(yè)務許可證復印件(需加蓋公章)一并送交給本公司。郵寄地址:上海市東大名路 358 號 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郵編:
200080,傳真號碼:35308688。
本公司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向當?shù)囟悇詹块T代繳 QFII所得稅。如 QFII 未履行債券利息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或納稅申報義務導致發(fā)行人無法完成代扣代繳,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非居民企業(yè)自行承擔。
七、本期債券付息的相關機構
1、發(fā)行人: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區(qū)東大名路 358號(國際港務大廈)
聯(lián)系人:丁向明、李玥真、林捷聯(lián)系電話:021-55333388
傳真:021-35308688
郵政編碼:200080
2、保薦人(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債券上市推薦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 168號上海銀行大廈 29樓
聯(lián)系人:郁韡君、張翼聯(lián)系電話:021-38676666
傳真:021-38670666
郵政編碼:200120
3、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陸家嘴東路 166號中國保險大廈
聯(lián)系人:徐瑛
電話:021-68870114
傳真:021-68875802
郵政編碼:200120特此公告。
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 1月 14日
附表:“16 上港 01”付息事宜之 QFII 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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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居民國(地區(qū))名稱在中國境內名稱
在其居民國(地區(qū))地址國(地區(qū))別付息債權登記日收市后持債張數(shù)(張)
債券利息(稅前,人民幣元)債券利息所得應納稅款(人民幣元)
聯(lián) 系 人:
聯(lián)系電話:
傳 真:
郵 箱:
公司名稱及簽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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